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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信息化的推进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湖北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20-2022)》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十堰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强市的总体战略部署,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重点,坚持应用驱动和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到2022年,基本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具个性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字校园全覆盖。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2022年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的要求,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湖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南(试行)》为指导,结合《十堰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以及地方、学校实际,制定数字校园全覆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生活服务的全面应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采取“云++端”架构模式,推进学校和师生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各类系统。

(二)优化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

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终端设施、数字资源等信息化环境健全,乡村小规模学校互联网带宽不低于200M,其他学校不低于1000M,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工作;多媒体互动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功能演播厅、教师电子备课室、教师办公用电脑、班级教学用交互式电子白板(触屏一体机)等信息技术设备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建立校园智慧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学校创客空间、仿真实验室、物联网设备等各种特色教育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通过购买、租赁、押金等多种形式,逐步普及学生学习和生活用终端设备配备。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服务。

稳步推进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工程。依托十堰市大数据平台建设,部署包括教育云资源、云教学、云评价、云办公等应用系统在内的十堰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对接国家、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和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扩大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学教研、资源共享、学习交互、学生评价、教育管理、决策评估、家校互动等方面的应用,指导师生、管理者和家长利用空间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

(四)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

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优化农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提高农村教师信息素养,深化“教学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应用,加快推进薄弱地区教学点网校全覆盖,探索以专递课堂为主要形式的“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管理、教学和教研模式,助力“三个课堂”实践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开齐、开好课程,实现教育质量实质性提升。

(五)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依托十堰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形成功能完备的网上教师专业发展社区,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的统一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以县、校为主体,继续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教师信息化指导力。建立和完善初、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课程实施条件保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抓好“3D打印进课堂”试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普惠性创客教育。

(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实现十堰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与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在省级统筹规划指导基础上,做好全市教育业务、教育政务、家校服务等各类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广和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促进学籍管理、教师管理、装备管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数据纵向贯通、横向融合、充分共享。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改革,全面提高利用大数据支撑保障教育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七)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市教育网络安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安全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诱因和关键基础信息设施漏洞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规范教育类网站管理,建立教育APP备案和选用制度,营造绿色、健康、安全的应用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整合部门力量,科学制定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指导,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和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建设秩序,提高应用水平。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各地要紧紧抓住省、市、县各级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教育的机遇,把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统筹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等工作。切实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数字教育资源配备列入中小学教材范围等政策,将教育信息化建设作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

(三)应用导向,强化培训。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机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举办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广泛宣传推广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验成效。大力开展校长、管理者以及教师的信息素养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

   (四)强化督导,保障目标。各地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专项评测与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核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的依据,以融合应用为目标导向,大力提升各地、各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和效益。


(五)担当责任,保障安全。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要做到统一谋划、统筹推进,将其纳入对领导班子、干部的考核。以《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纲,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重点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附:十堰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

                                            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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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实现到2022年底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目标,根据国家、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和《湖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南(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十堰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本指南,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

一、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2年努力,到2021年底,全市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50%;到2022年底,实现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

(二)具体目标

1.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从基础设施(网络、终端、教室等)、资源(图书、讲义、课件等)到活动(学习、教学、研究、管理、生活等)的数字化。

2.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拓展现实校园的时空维度,实现各种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网络应用环境,实现校园宽带网络全接入、全覆盖;促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建设、应用和共享,让每个班级都享受到优质数字资源;打造网络学习空间,实现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家长与学校的网络互动。

3.实现用户信息素养提升。提升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4.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变革与创新;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与再造,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培养师生信息化生存能力,实现师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建设模式

数字校园建设应采用“云--端”架构模式:

云”:按照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标准规范,由市教育局组织建设、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来搭建和维护“十堰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并与“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省教育资源平台”对接,各区(县)和学校不再单独建设云平台。

网”:以固定宽带、移动宽带等方式支持“端”“云”联通。

端”:端是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学校重点推进信息化应用,提升全校师生员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

三、建设内容

数字校园的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应用服务、数字资源和师生能力四部分。为了实现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配套相应的保障机制。

(一)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数字校园建设的基础和外显形式,包括校园网、数字终端、创新创造空间与文化生活空间和各种数字化环境(如智慧教室、计算机教室、教师备课室、创客空间、AR教室),为校园信息化应用服务提供硬件支持。

(二)应用服务:应用服务是数字校园建设的窗口,是实现学校教学、管理、评价、教研、生活等教育活动信息化的重要保障。应用服务体系采用“云服务”建设模式,支持各种教育教学业务信息通畅、高速互访和有效整合。

(三)数字资源:数字资源是数字校园建设的重点,丰富的数字化资源是学校开展信息化教学的基础和条件。

(四)师生能力:师生是数字校园建设的核心,也是服务的对象。数字校园建设注重培养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信息环境下创新教学的能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协作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和信息技术素养。

(五)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数字校园建设内容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也为数字校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包括组织架构、人员培训、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

四、建设流程

数字校园建设包括五个阶段:

(一)摸底调查。全面清查学校校园网网络状况及现有信息化软硬件设备情况。该阶段要完成建立数字校园设备台账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避免浪费。

(二)规划设计。建立由教育专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项目规划与设计组,保障项目的前瞻性与科学性。该阶段要从学校教育教学与教育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完成整体需求分析与可行性报告,进行整体的数字校园设计。

(三)方案上报。各学校根据数字校园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该阶段进行项目结构分解,突出教学需要和学校发展特色,明确主次,分解年度建设任务。

(四)统筹安排。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学校需求、学校数字校园设备台账等统筹安排年度建设计划。该阶段根据教学需要和均衡发展原则,统筹安排建设资金。

(五)项目验收。各县成立专家组和专业第三方评测机构,对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的功能、性能进行全面的验收。该阶段要提供详细验收资料,促使项目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五、保障机制

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持续推进和创新发展离不开相关机制的保障。本指南从组织架构、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保障机制进行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完善。

组织架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学校领导应具备良好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化决策与规划能力、信息化组织与管理能力和信息化评价能力;

3.设立教育首席信息官(CIO),教育首席信息官(CIO)由校长授权,是教育信息化的第一责任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队伍;

4.县级电教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参与本地数字校园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保障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人员培训

1.凡符合条件的在任教师全部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达到合格要求;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3.学校积极开展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各种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教育技术与信息化素养。

制度建设

1.建立完备的数字校园管理规章,包括校园网络管理、智慧教室管理、校园电视与广播管理、教师培训管理、经费管理等;

2.制定鼓励教师进行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政策,落实信息化教学的常规化;

3.建立学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和制度,鼓励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携手共建优质的、个性化的校本资源库。

资金投入

1.数字校园建设经费应列为区域教育事业专项经费;

2.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包括必要的数字校园运维经费,并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

3.硬件、软件(含资源)和运维(含培训)的经费投入要比例合理。要加大软件资源应用和运维培训方面的经费投入。

六、项目清单与建设要求

(一)基础设施

校园网

校园网是在学校范围内,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理论指导下,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建设要求如下:

1.能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并保证全校师生安全、方便地接入互联网;

2.网络带宽要满足日常教学和办公的正常需要,能支持高峰期的群体并发访问,保证正常的访问速度;乡村小规模学校互联网带宽不低于200M,其他学校不低于1000M

3.网络布线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IP智能广播,可实现分区分段广播,符合中高考考点要求,教室的广播具有接收和播出本地音频信号的能力;

5.支持互联网、校园广播网、校园电视网、校园安防网等多网融合;

6.采用成熟的千兆/万兆以太网络技术和设备,网络应满足冗余性要求;

7.应采用对等光纤接入技术,实现光纤到学校;

8.学校接入的控制点,要配备良好的网络安全系统,有效隔离不良信息。

9.有线网络千兆到桌面,无线网络覆盖学校的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等主要场所。

10、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网络运营商购买服务,校内网络布线和骨干设备由运营商建设。

终端

终端是能接入有线或无线网络的各种数字计算设备,是用户直接操作的、实现信息化应用的必备工具。终端主要包括计算机和各种智能移动设备(如智能手机、智能平板、智能手环等)。建设要求如下:

1.在学校的公共空间配置合适的公用交互式终端,如大屏幕交互式平板电视等;

2.每个办公场所配备适量计算机,满足正常的管理业务需要;

3.每位专任教师配备计算机;

4.计算机的配置应满足正常教学和办公的需要,属于同类产品的主流配置;

5.购买的计算机要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鼓励应用国产软件;

6.学校为学生的数字学习终端提供方便的网络接入、电源充电、储存管理、专用课桌等使用配套服务;

7.各种终端设备可以通过校园有线网/无线网安全接入互联网。

智慧教室

智慧教室是在传统教室中通过增配计算机、智慧黑板(或电子白板、大屏幕电视)、数字视频展示台、中央控制系统、学生交互终端、音响等多媒体设备而形成的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要求如下:

1.每个班级配备一套多媒体教学设备,根据班级容量和教学需要选择配置规格;

2.多媒体教室要具有多媒体资源展示与交互的功能,能接入互联网,能满足各学科课堂多媒体教学的需要;

3.具备智能型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内主要电子设备的集中控制;

4.多媒体教室中各种电子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实际教学需求,属于同类产品的主流配置,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5.多媒体教室应能运行管理软件,管理端可查看设备的实时在线状态、按时段查询统计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时间、实时查看屏幕内容、支持不良网址过滤。

6.学生交互终端应能满足常规教学需求,支持与大数据分析平台连接。

7.多媒体教室的施工、布线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教室是指以教室局域网(能接入互联网)为基础组成的“人手一机”的信息化教学环境。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也可以用于其它学科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教学、语言听说训练、在线考试、教师培训、电子阅览室、学生课余时间上网等。建设要求如下:

1.计算机教室的建设数量应以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为基本要求,符合国家生机比的要求;

2.计算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实际教学需求,属于同类产品的主流配置;

3.计算机教室的建设鼓励采用云桌面方式。

4.计算机要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鼓励应用国产软件;

5.计算机教室管理软件要满足日常教学管理需要;

6.每个计算机终端的上网速度要满足正常教学需要;

7.计算机教室的施工、布线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录播教室

录播教室是增加录制和播出设备的智慧教室或计算机教室。建设要求如下:

1.录播教室录制的课堂教学,应支持视频流媒体和三分屏格式;

2.录播教室要能支持网络实时直播及录像存储;

3.录播教室录制的课程,要画面清晰、流畅;

4.录播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远程教学和微格教学的实际需求,属于同类产品的主流配置,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5.录播教室的施工、布线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其他数字化环境

其他数字化环境是指除了学校经常用到的智慧教室、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等以外的各种信息化环境。这些信息化环境不一定都要单独建设专用场所或教室,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在已有的教室内通过增添设备或软件,实现其应有的功能。建设要求如下:

1.建设校园数字广播系统,及时传播校园资讯;

2.建设数字校园安全防护系统,保障师生人身和校园财产的安全;

3.建设数字化阅览室,方便师生随时随地阅读;

4.建设数字探究实验室,鼓励学生开展科学探究,体验探究过程;

5.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便利广大师生的校园生活。

6.建设创客教室,培养学生创新创造思维。

7.条件较好的学校可建设数字化校园电视台,丰富和传播校园文化。

(二)应用服务

应用服务是基于软件应用系统提供的信息化服务。数字校园中的应用服务体系包括统一认证与门户服务、教学应用服务、管理应用服务、教研应用服务和生活应用服务。

软件应用系统的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是云服务模式和自建模式。云服务模式即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维护由上级部门负责或从企业购买,学校只负责应用;自建模式即由学校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以及应用,部署在学校,通过信息交换的方式与外部联通。

具有通用流程、高度共享需求的系统,如资源平台、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等,建议采用云服务模式;具有本校办学特色的软件、高占用带宽的平台,建议采用自建模式。应用系统设计与建设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应用系统之间要有效集成,实现区域数据共享。学校可根据本指南对应用服务的规定,决定采用云服务模式或自建模式。

统一认证与门户服务

统一认证与门户服务是指支持全局统一用户管理与认证,提供综合信息集成环境的信息化服务。建设要求如下:

1.提供全局统一的用户管理和用户认证服务,支持用户安全、便捷的应用各种信息服务;

2.提供单点登录服务,支持用户一次登录即可在有效期间内访  问任何已授权的应用系统;

3.提供综合信息门户服务,支持用户个性化设置各种信息资源和应用服务。

教学应用服务

教学应用服务是指支持教师备课、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各种教学活动开展的信息化服务,建议采用云服务模式。建设要求如下:

1.提供电子备课服务,支持教师开展网络协同备课;

2.提供网络教学服务,支持教师开展网络教学;

3.提供网络学习服务,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探究学习;

4.提供在线学习评估服务,支持教师对学生开展在线测评和评价管理;

5.提供远程实时授课服务,支持师生开展同步课堂教学。

6.提供在线组卷服务,提高教师出卷效率,减轻教师工作量。

7.提供网络学习空间服务。

管理应用服务

管理应用服务是指支持学校教务、行政、财务、资产、人事等各种教育管理活动开展的信息化服务,建议采用云服务模式。建设要求如下:

1.提供电子档案袋管理服务,支持学生成长过程中各种信息的记录和存储;

2.提供数字教务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开展排课、选课、评课、成绩采集等教务活动;

3.提供数字行政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开展文件流转、知识共享、信息发布、公文审批等政务活动,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

4.提供数字财务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财务管理、监督和控制;

5.提供设备资产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管理各类设备和资产;

6.提供人事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开展人事管理;

7.教育管理信息的采集要遵循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与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

教研应用服务

教研应用服务是为支持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相关活动开展的信息化服务,建议采用云服务模式。建设要求如下:

1.提供教研网络社区服务,支持教师在线互动、交流、资源分享、案例研讨等;

2.提供教研数字资源服务,支持教师自主学习和协作研究;

3.提供跨校区域交流和评价服务,支持校际教师间远程评课互动;

4.提供跨校区域协同备课服务,支持校际教师间协同设计教案和课件;

5.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成长档案袋服务,为教师个性化发展提供指导;

6.提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服务,包括培训、考核与认证。

生活应用服务

生活应用服务是指支持广大师生享受学校生活和文化的信息化服务,建议采用云服务模式。建设要求如下:

1.提供数字家校互通服务,支持家长与学校进行便捷的沟通交流;

2.提供数字课外学习支持服务,支持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

3.提供数字校园文化建设与传播服务,支持学生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4.提供数字化社会公共服务,向社会开放学校的教育资源,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数字资源

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优质资源的教学应用是数字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学校在推进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的过程中,要吸纳教育界内部和外部的各种优质数字资源,特别要与国家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建设要求如下

资源类别:

按照资源的应用目的和场景,可以将数字校园建设中的资源分为三种类别,分别是学生学习资源、教师教学资源和教师专业发展与教研资源。

1.学生学习资源:供学生自主或协作学习的各种数字化资源,包括系统化的网络课程、网络课堂、数字图书、校本选修课程、个性化辅导的多媒体课件、针对学科专题的探究性主题资源、动漫课程资源等。

2.教师教学资源:供教师开展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的各种数字化资源,包括教学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学课件、备课素材资源等。

3.教师专业发展与教研资源:面向教师专业发展的各种培训资源和供教师开展教研的各种数字化资源,包括网络培训课程、专家报告、公开示范课等。

资源来源:

本着开放、共享的指导思想,拓宽资源生产渠道,广纳各方优质教育资源。数字资源主要有四种来源,分别是校本资源、引进资源、开放资源和国家公共教育资源。

1.校本资源:学校开发的自主版权资源, 包括学校自主建设或与企业等单位合作研发的教学资源;

2.引进资源:学校以购买、合作等形式从外部引入的非开放性教学资源;

3.开放资源:基于非商业用途,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自由地参考、使用和修改的教育资源,如各种视频公开课、开放课件资源等;

4.国家公共教育资源:是指由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主导,组织建设的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如国家和省、市教育资源公告服务平台、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国家精品网络课程资源等。

建设要求:

1.结合区域特性和本校特色,建设校本课程资源,并通过多种渠道与外部共享;

2.建设视频公开课资源,促进名师课堂的网络传播;

3.建设支持学生自主探究、协作交流和研究性学习的个性化资源;

4.建设数字图书资源,支持师生开展数字阅读;

5.遵循相关教育资源建设标准(SCORMLOMCELTS-42CELTS-41.1等),以利于资源共享、系统间互操作和资源重复利用;

6.尊重教学规律和要求,恰当应用技术,避免技术的过度应用;

7.重视教学过程中各种生成性资源(讨论、试题、笔记等)的积累与应用;

8.重组和改造数字资源,适应实际教学需要;

9.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资源版权。

10.除特殊资源外,一般应采取云部署。

(四)师生能力

数字校园环境为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学与教产生革命性变革,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现深度融合,取决于师生在信息化条件下的学与教过程中思想与行为的发展与变化。师生能力建设的重点是:教师全面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学生全面提升信息化学习能力。

本指南从学习态度与思想意识、学习方式与技能、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对学生能力建设进行规定;从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教学理念方法与技能、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对教师能力建设进行规定。

学生能力:

学习态度与思想意识

1.具有正确的信息意识,能够准确评价信息,对运用技术持积极态度;

2.具有利用技术形成创新学习能力的意识;

3.具有利用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意识。

学习方式与技能

1.能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

2.能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

3.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

4.能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尝试应用新技术解决问题;

5.能利用信息技术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能正确使用各种信息技术及设备,初步具有应对系统中常见错误的能力。

社会责任

1.能安全、合法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尊重知识产权;

2.能理解与技术相关的道德、文化和社会问题;

3.掌握网络基本礼仪,学做合格的数字化公民,并能影响他人学做合格的数字化公民。

教师能力:

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

1.能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2.具有主动引导学生利用技术进行更好的学习与生活的意识与态度;

3.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

4.具有关注新技术发展并尝试将新技术应用于教学的意识;

5.具有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终身学习的意识与态度。

教学理念、方法与技能

1.能利用信息技术获取新的教学理念与方法;

2.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

3.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

4.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

5.能利用网络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

6.能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和反思自己的专业发展过程;

7.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8.能正确使用各种信息技术及设备,具有应对系统中常见错误的能力。

社会责任

1.能安全、合法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尊重知识产权;

2.能向学生示范并传授与信息技术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伦理道德观念;

3.利用信息技术帮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4.掌握网络基本礼仪,学做合格的数字化公民,并能影响他人学做合格的数字化公民。